石椅已更换 “黑手”赔偿3800元

内容更新时间:2009-12-06 16:49:07来源:闽侯乡音报

工人在安装石椅。  陈秀珍 摄
 
      本报讯  本报160期曾刊登《江滨景观带石椅遭破坏》的文章,报道了县城江滨路景观走廊的五张石椅(凳)遭到人为恶意破坏,影响市民休闲,损坏县城形象,并带来安全隐患。11月29日,一名福州籍男青年因与家人吵架来到江滨路,为发泄情绪,竟用锤子破坏9张石椅和一个垃圾筒,被当场举报抓获,赔偿3800元。目前,市政部门已在更换被破坏的石椅,预计今天可全部完成。
      12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江滨路,在国税局路段看到,3名工人正用新买来的石板,在原来位置上,安装石椅。县市政工程处主任洪鼎泉告诉记者,这已经是第二次更换石椅了,仅这一次就要更换9张石椅。第一次的更换修复在11月28日完成。他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公共财物。采访中,在这里散步的林女士说,摆放在景观走廊的石椅为市民提供了不少方便,走累了也有一个休息的地方。希望相关部门要严厉查处、打击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记 者  陈秀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