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程”培训工作通过验收
内容更新时间:2008-12-12 15:30:17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日前,县农办、县财政局组成验收小组,对我县2所“阳光工程”培训机构——福建岁昌职业中专学校和闽侯职业中专学校的“阳光工程”培训工作进行验收。2所培训机构均通过检查验收。
据统计,2所培训机构共开设9个专业,培训农民工1111人,转移就业1050人,就业率达94.5%。其中,福建岁昌职业中专学校今年共设商场营销、纺织、汽配、包装4个专业,培训农民工652人,完成下达任务的100.3%,转移就业623人,就业率达96.01%;闽侯职业中专学校共设服装缝纫、服装制作、木艺品加工、食品加工、铁制品加工5个专业,培训459人,完成下达任务的102%,转移就业427人,就业率94.9%。(记 者 陈 燕 通讯员 林明华)
据统计,2所培训机构共开设9个专业,培训农民工1111人,转移就业1050人,就业率达94.5%。其中,福建岁昌职业中专学校今年共设商场营销、纺织、汽配、包装4个专业,培训农民工652人,完成下达任务的100.3%,转移就业623人,就业率达96.01%;闽侯职业中专学校共设服装缝纫、服装制作、木艺品加工、食品加工、铁制品加工5个专业,培训459人,完成下达任务的102%,转移就业427人,就业率94.9%。(记 者 陈 燕 通讯员 林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