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工伤保险费基数调整为1198元
内容更新时间:2008-05-23 11:37:15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根据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7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和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细则》的通知精神,从2008年5月1日起,我县工伤保险参保的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1198元。(记 者 黄凌 通讯员 林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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