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重修旧县衙

内容更新时间:2007-03-05 18:46:36来源:闽侯乡音报

□ 记  者  张存金
      本报讯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湖旧县衙正在重修,据工程负责人介绍,重修后的县衙将保持旧有的规模和式样,以供人们观瞻。
      大湖旧县衙位于大湖乡衙前村,建于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雍正十三年,由侯官县划十二个都为其管辖,置县丞厅。县衙坐北朝南,前后三进,占地近3000平方米。前两进于解放前倒塌,后建成大湖供销社生资仓库和大湖派出所办公楼。现仅存后衙正厅,面积约280平方米。单层面阔三间十一米,进深四间十六米,穿斗式木构架,单檐歇山顶,外围风火墙。梁柱粗大,柱径45~50厘米,有灯笼式青石柱珠并刻有精美图案。左右两边各设立小门两扇,分别通往左右两边书院,左边书院种曾有木笔树一棵,右边书院种柚树一棵及名花异草,外围筑有高约2.5米的土墙。
      大湖旧县衙系清代官府建筑,工程浩大,规模宏伟,对研究闽侯县及大湖地区在清代时的政治、经济、文化有着重要意义。1989年3月,被列为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