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余名农民获偿200多万元

内容更新时间:2007-04-01 19:45:44来源:闽侯乡音报

□  记  者  陈宗兴
 
      本报讯  “真没想到农民看病也能报销了,是党的好政策帮了我一把!”3月23日,当县卫生局领导为甘蔗街道三福小区居民何友日送上14426.5元的“新农合”补偿金时,他感激地说道。这也是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农民获偿金额最高的一笔。
      何友日因糖尿病今年2月入武警福州总院治疗,花了7万多的医疗费,按“新农合”有关补偿规定,他可领到14426.5元补偿金。与何友日一样,我县越来越多的农民正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他们带来的实惠。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人林超介绍:在开展试点工作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我县已有2000余名农民获得“新农合”补偿金共200多万元。
      记者在县医院新农合窗口看到,几位农民手里拿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等材料排队办理手续。“儿媳妇分娩,在医院花了5700多元,但工作人员告诉我能拿到2090元的补偿金,这样看病的负担减轻很多了。”甘蔗街道三英村农民乐呵呵地说道。
      为了让农民能更方便、更及时地领到“新农合”补偿金,闽侯县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服务力度,方便参合农民。据了解,我县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分有限公司闽侯支公司设立了新农合理算中心,开辟办理新农合业务窗口,在县内的县级医院以及青口、上街、南屿等乡镇卫生院等设立了“新农合”管理站,派驻专管员负责“新农合”基金的补偿业务。“目前,在当地就医的农民只要带好办理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直接到当地卫生院的‘新农合’窗口,经过工作人员核算后,几分钟时间内就能领到补偿金了,十分方便。”闽侯县卫生局副局长卢济通告诉记者。
      “出院时,带着材料到县医院二楼的‘新农合’窗口就可以办理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林超接到了一个咨询电话。他告诉记者,管理中心每天一般会接到20多个咨询电话,以前都是问如何参合,现在接的电话是问如何办理,而且还会说上几句感谢和称赞的话,因为现在他们感受到实惠了。
      “新农合的基金要管好,要用好,一定要用在参合农民身上!”据了解,目前我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有43万多人,占全县农民总数的82.1%,共筹到基金2168万余元。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卫生部门还主动邀请县人大、政协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分析评估运行情况,适时调整补偿方案,规范补偿制度,切实把这项惠民工程开展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