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橄榄获批地标集体商标

内容更新时间:2010-04-16 12:42:11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4月15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福州橄榄”日前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这是全国橄榄行业首个地理标志商标,有效期从2010年3月28日至2020年3月27日。
      我县种植橄榄历史悠久,早在唐朝已很盛行,其种植面积和产量,历年均居全省之首。1997年,我县还被农业部授予“中国橄榄之乡”称号。此次“福州橄榄”被核准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将对我县橄榄产业的持续发展和橄榄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我县橄榄产业产品的附加值,带动更多果农增收致富。(记者 陈建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