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开出大面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票据》

内容更新时间:2010-03-19 22:31:26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3月11日,甘蔗惠又好医药商店及宜又佳大药房到县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办税大厅分别代开了一张8万多元和10万多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票据》,这是自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福州市辖区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向医保部门结算参保个人刷卡药费时,一律使用福州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福州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票据》的规定以来,在我县开出的最大面额的统一票据。据了解,福州市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统一票据采取由税务机关代开的方式及其统一票据的使用,规范了药店与医保中心资金结算时票据的使用,保证药店能按规定向消费者开具正式发票。(记 者 陈晓梅 通讯员 林美哲 郑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