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信社推行个人小额贷款

内容更新时间:2009-07-03 11:19:20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为加大优质客户的营销力度,拓展个人信贷业务渠道,自6月以来,县农村信用社积极推广个人小额消费贷款业务。本次计划推广的贷款总额度为2000万元,并执行相对优惠的利率,月利率仅4.86‰。
      据了解,本次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按借款人年综合收入的两倍内进行授信。其客户营销范围主要包括闽侯辖区内各金融机构的正式员工,政府部门正科级(含)以上的公职人员,税务、教育、电力、电信、烟草和移动通讯等部门具有相对稳定工资和劳务收入的正式员工。同时要求借款申请人为年龄在18至58周岁间的本县常住居民;收入来源稳定,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遵纪守法,信用记录良好;能提供具有代清偿债务能力的保证人;近三个月内在信用社无发生信贷记录和其他不良债务。(记者 张存金 通讯员  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