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将由地税部门征收
内容更新时间:2009-01-12 10:31:26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县地税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将移到同级地税主管机关办理。目前,县地税局正着手进行征收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平稳交接,顺利过渡。(记 者 张存金 通讯员 洪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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