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首次在我县解缴个人所得税

内容更新时间:2008-03-17 17:31:26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陈晓梅  通讯员  徐双斌
 
      本报讯 2月19日,福建工程学院向上街地税分局报送并解缴了个人所得税28.8万元,此笔税款为福建工程学院在我县解缴的首笔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工程学院已向上街地税分局领取并填报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登记表,具体代扣代缴工作也在抓紧协调和准备之中。此次福建工程学院向我县解缴的首笔个人所得税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将带动大学新区其他高校在我县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