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工程”带来幸福
内容更新时间:2007-09-10 16:33:51来源:闽侯乡音报
■ 记者 徐超高 通讯员 林善湍
本报讯 我县自1998年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以来,充分运用省、市、县等各级筹集到的24.8万元扶助资金,逐步让更多的贫困母亲走上劳动致富道路。
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开展了四批“幸福工程”项目,扶持困难家庭214户,其中208户获得好效益,达到脱贫标准,脱贫率达97%。救助项目涉及种养业、商业、运输业、加工业等。第一批受救助的江口村村民郑水仙,一家7口,上有公婆,下有两个女儿,还有一个小叔,全靠其丈夫打工挣点钱糊口,1998年10月“幸福工程”项目办给予她无息贷款三千元办起纺织小作坊,通过夫妻俩勤劳奋斗,当年就净挣六千元,第二年自家又转办小型漂染厂,年纯收入2万元,不但还清所有债务,还建了新房,并安排6位贫困母亲到她家办的漂染厂干活。
葛岐村的张华钦,上有婆婆,下有两个女儿,仅靠丈夫种些水稻和茉莉花维持家口,生活很艰难。2001年2月“幸福工程”项目办给她无息贷款三千元,承包村委50亩蚬场,当年净收入万元,第二年又扩大承包村委200亩全部蚬场,年净收入三万多元,还清所有债务,还建起四间青砖房,购置摩托车、彩电与VCD、空调等,并从蚬场收入中抽取部分资金与其他村民联营创办镀锌厂,圆了致富梦,还安排13位贫困母亲到她蚬场与镀锌厂务工,解决了她们的生活困难……
实施幸福工程项目以来,我县一批批受助户脱贫开始走上致富路,更涌现出张华钦、江赛娥等多位脱贫母亲先进典型,带动更多的人致富。我县因而荣获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1995-2005年)先进项目县称号;县计划生育协会荣获“全国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表彰。
到目前为止,全县已开展了四批“幸福工程”项目,扶持困难家庭214户,其中208户获得好效益,达到脱贫标准,脱贫率达97%。救助项目涉及种养业、商业、运输业、加工业等。第一批受救助的江口村村民郑水仙,一家7口,上有公婆,下有两个女儿,还有一个小叔,全靠其丈夫打工挣点钱糊口,1998年10月“幸福工程”项目办给予她无息贷款三千元办起纺织小作坊,通过夫妻俩勤劳奋斗,当年就净挣六千元,第二年自家又转办小型漂染厂,年纯收入2万元,不但还清所有债务,还建了新房,并安排6位贫困母亲到她家办的漂染厂干活。
葛岐村的张华钦,上有婆婆,下有两个女儿,仅靠丈夫种些水稻和茉莉花维持家口,生活很艰难。2001年2月“幸福工程”项目办给她无息贷款三千元,承包村委50亩蚬场,当年净收入万元,第二年又扩大承包村委200亩全部蚬场,年净收入三万多元,还清所有债务,还建起四间青砖房,购置摩托车、彩电与VCD、空调等,并从蚬场收入中抽取部分资金与其他村民联营创办镀锌厂,圆了致富梦,还安排13位贫困母亲到她蚬场与镀锌厂务工,解决了她们的生活困难……
实施幸福工程项目以来,我县一批批受助户脱贫开始走上致富路,更涌现出张华钦、江赛娥等多位脱贫母亲先进典型,带动更多的人致富。我县因而荣获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1995-2005年)先进项目县称号;县计划生育协会荣获“全国协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受到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