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信社哪些业务需“买单”?
内容更新时间:2007-04-25 16:53:10来源:闽侯乡音报
■ 记 者 曾献星 通讯员 江秀兰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县农村信用社了解到,随着《闽侯县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收费标准》的出台,从5月1日起,县农信社辖内各网点办理客户金融业务将区分汇兑业务、基本结算业务、个人业务、对公业务、代理业务和担保业务等六大类,对其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据了解,相对于县域内其它金融服务机构,农信社的服务群体大都来自农村,有关方面给予了信用社相对灵活的收费策略。如对部份个人业务、对公业务收费采取暂免或略低于同行业标准的做法。其中包括对省内本行柜面通存通兑,ATM省内本行取现、转账、查询,万通卡开卡、卡服务年费、农民工银行卡查询等业务实行“暂不收费”。
县农信社相关负责人说,农信社作为金融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决定了其在为客户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必然要考虑服务的成本,收取合理的费用,是信用社逐步转变粗放的经营模式,维持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