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资费标准上调
内容更新时间:2006-12-19 15:25:25来源:闽侯乡音报
本报讯(记者 陈建鋆)记者从县邮政局获悉,11月16日开始,我县各邮政网点对信函、明信片业务开始执行新资费标准。
据了解,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出的通知,从11月15日起,信函、明信片业务执行新资费标准,信函资费首重100克以内,每重20克本埠由0.6元调整为0.8元,外埠由0.8元调整为1.2元;100克以上的续重资费维持每重100克本埠1.2元、外埠2.0元不变。明信片资费由每件0.6元调整为0.8元。我县已于16日开始执行新的资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