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年即开跑 冲刺“开门红”

闽侯县围绕七大方面出台27条措施,以政策“组合拳”奋战经济“开门红”“开门稳”

内容更新时间:2024-01-26 16:55:09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陈秋霞

      本报讯 开年即开跑,起步就冲刺!近日,闽侯县出台《闽侯县2024年一季度“开门红”“开门稳”工作方案》,围绕七大方面提出27条具体政策措施,以政策“组合拳”激发市场活力,奋战经济“开门红”“开门稳”。

增强经济主体活力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我县民营企业投融资对接,建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

      强化金融服务对接。组织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信贷资源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扩大“无还本续贷”产品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续贷支持。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深化政银企合作机制,提升政府性担保机构服务质效。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行“交地即交证”模式,推进信用闽侯建设,深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抓好冬春农业生产

      稳定农业生产面积。统筹协调做好春收、春耕、春播工作,力争春粮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

      推进畜牧渔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推进水产种业振兴,推进水产加工提升工程。

      建设现代特色农业。推进绿色食品产业链提质升级,做好优质“农业+”文章,培育更多四类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

力促产业提质增效

      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2024年一季度省级增产增效奖励条件的,且一季度总产值增速不低于用电增速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在省级、市级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市级50%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春节期间企业用电奖励,用电量达50万千瓦时(含)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按实际用电量再给予50%的配套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培育工业企业“小升规”。对纳入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小升规”培育库的2024年新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和2024年新投产企业,在省级财政奖励基础上,县财政按照相关奖补政策再给予奖励。

      推动建筑业加快发展。优化建筑业龙头企业评定细则,积极兑现建筑业企业扶持奖励金,激励企业增产增效。

      推进服务业集聚发展。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集聚度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农贸市场水平。

全力扩大有效投资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组织筛选民间投资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争取用地、用林、融资等要素保障。

      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接续开展“项目建设突破年”专项行动,推进重大项目投资。

      做好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强化建设用地全程监督,提高土地利用率;认真谋划生成重点项目,推动更多项目纳入需中央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的国家重大项目清单。

      争取项目建设资金保障。积极谋划项目向上申报投资补助,推动项目与金融机构加强对接;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集中招商推介,谋划生成一批重大新兴产业投资线索;以闽侯籍异地企业家春节返乡过节为契机,组织开展亲情招商、乡情招商、“一把手”招商。

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激发市场“两节”消费潜力。持续开展“快来闽侯,吃住游乐购”促消费活动,做强闽侯消费品牌。

      繁荣壮大文旅经济。持续做好“+文旅”“文旅+”文章,推出一批“有主题、拿得出、打得响”的文旅节庆活动及冬游闽侯主题旅游精品线路。

促进外资外贸平稳发展

      强化信保政策助力企业防范贸易风险。对全县外贸企业采用“政府统筹、区域统保、信保支持、企业获益”模式,增强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

      用好外资政策推动外资到资。统筹用好省级、市级、县级商务领域资金,对符合有关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按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励;加大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到资的支持力度。

      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抢抓订单。借助“福品销全球”系列活动,用好各类春季展会平台,帮助企业赴境外抢订单、拓市场。

加强要素和安全保障

      强化企业用工保障。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落实稳定就业奖补、扩岗补助等奖补措施,开展包机包列接送省外员工复工返岗,鼓励企业稳工增产。

      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组织好重要民生商品货源供应,加强对价格的监测预警和市场巡视,引导生活必需品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做好冬春季传染病防控。抓紧抓实冬春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优化疫苗接种服务。

      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月行动,确保社会大局安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