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十条措施支持民宿产业发展

内容更新时间:2023-11-24 08:31:05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陈秋霞 陈堡

       本报讯 11月16日,《闽侯县支持民宿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政策发布会在闽侯工艺品城市展厅举行。会议重磅发布《闽侯县支持民宿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及《闽侯县民宿登记备案办法(试行)》,进一步推动闽侯县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县领导陈祥波、叶键、林炳参加活动。

       《闽侯县支持民宿产业发展十条措施》重点包括5方面10项举措,具有“扶持范围更广、引领作用更强、问题导向更准”三大特点。

       准入办理方面。实行民宿备案全流程代办。按照“专人负责、靠前服务、简化快速”原则,指定专人全程代办,第一时间快速受理民宿登记备案。简化民宿备案登记流程。明确办理时间表和路线图,一张表全程跟踪服务,原则上除乡镇(街道)初审、市场主体登记外,其余涉及部门予以后置监管,高效推动民宿准入备案。

       规划建设方面。高标准规划民宿发展。编制出台我县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同时鼓励民宿资源禀赋优、集聚发展条件好的村编制《旅游民宿发展规划》,由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以打造特色民宿集群。

       管理提升方面。实行民宿消防安全清单化管理。形成清晰明确的民宿消防安全正、负清单,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清单执行督查管理,所在乡镇跟踪指导,确保房屋建筑和消防安全。建立民宿安全检查指导制度。每季度开展安全检查指导工作,推动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各民宿业主履行安全承诺。提升民宿运营服务水平。定期举办民宿交流培训和发展论坛,培育优秀民宿主体;成立民宿行业协会,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提升产业竞争力。推行民宿评级“创牌”奖补制度。出台我县民宿等级评定办法,对获评等级品牌的民宿给予奖励;对限额以上,且营业额达到一定规模的民宿,给予适当奖补;定期组织开展民宿融合发展示范户评定并授牌,引导发展“民宿+”多元业态。

       服务保障方面。服务推动民宿安全鉴定。组建我县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库,承接县内民宿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提升该鉴定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已登记备案的民宿,通过房屋安全可靠性鉴定的,每家给予适当财政补助。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县内乡村振兴、文旅发展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优先向民宿集群倾斜;加大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融资支持力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民宿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服务;鼓励民宿纳入保险保障体系,为民宿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

       宣传推介方面。强化民宿宣传推介“引流”服务。加强与新媒体宣传平台、旅行社、电商平台等合作,加大民宿线上线下宣传推介力度;将我县民宿纳入研学、职工疗休养、“万人游闽侯”等活动优先推荐住宿对象,将精品民宿纳入我县对外宣传推介的文旅项目、住宿产品目录,大力予以推介,打响闽侯民宿品牌。

       现场,《闽侯县民宿备案登记办法(试行)》同时发布。该《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开办流程、申办流程、经营者责任、管理职责、扶持政策、工作机制、民宿退出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