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权益 提振消费信心

内容更新时间:2023-03-20 10:38:26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潘煜婷 陈世荥

维护消费权益 提振消费信心

工作人员教授市民通过外包装识别真假烟 。 潘煜婷 摄

    本报讯 3月15日,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宣传活动在闽都民俗园西广场举行。活动旨在向群众宣传消费知识、普及维权常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多种形式 宣传消费权益

    活动现场设置了真假商品识别区、法律法规咨询宣传区、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区等区域,通过实物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向消费者普及消费权利、义务以及维权渠道和方法,引导消费者正确化解消费纠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以前都不知道市面上有这么多假冒伪劣的商品存在,也不知道竟然还有不可食用的工业矿盐,今天听了工作人员的介绍才知道。之后在消费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认真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提高防骗意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民程女士说。

现场答疑 提高消费信心

    “我之前在家门口的商店,买了一袋零食,吃到一半发现已经过了保质期,去商店找老板,他们却以商品已开封为由拒绝给我退换。我当时也不知道该怎么做,只好吃了这个亏。下次再有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呀?”在法律法规咨询宣传区,一位消费者正在咨询相关维权事宜。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并详细讲解了消费者维权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指导消费者如何正确维权,避免受到侵害。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此次活动的举办不仅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个了解维权知识、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还搭建起现场维权平台,消费者可以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区”进行现场面对面举报投诉,更加直接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采取更多的相关措施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同时也将通过‘e福州’客户端、12315热线等平台,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持续加强对商家和服务提供商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消费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程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