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闽侯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公积金

内容更新时间:2023-12-08 11:01:10来源:闽侯乡音报

■记者 潘慧晶

       本报讯 “现在,我作为灵活就业人员也能缴存公积金了,可以把钱存起来,为今后购房做准备,真是一个好政策!”近日,在闽侯县从事餐饮行业的陈先生,为自己开设了公积金账户,并自主选择了12%的缴存比例,每月缴纳1200元的公积金。

       陈先生享受的利好,源于我县落实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据悉,该《办法》是公积金制度实行28年来,福州首次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且无户籍、无社保缴纳期限等限制,缴存基数、比例可根据收入情况灵活确定,每年还能调整一次。

       “过去,公积金缴存范围仅限在各类单位工作的在职职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闽侯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说,我县新业态丰富,有大量从事电商直播、快递配送等领域的就业人员,新政落实后,他们都可以按规定前往管理部办理。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最直接的红利,就是从此购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符合相关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贷额度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0倍,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流程等均可参照单位职工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满足市民阶段性住房租赁需求,加快构建“租购并举”住房体系,充分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闽侯管理部还可办理商业租房及公租房逐月冲房租业务。只要满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房且租赁住房居住,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含)以上及提取前12个月未办理过除租房提取以外的其他类型提取等相关条件,办理时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本人名下一类储蓄卡至住房公积金窗口,便可申请签约逐月冲房租业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立足于需求,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度,助力缴存人员实现‘安居梦’,不断增强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闽侯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