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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http://www.mhnews.com.cn  2017-07-31 10:18:47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为加强寄递物流渠道安全监管,日前,闽侯邮政管理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文体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正式出台了《闽侯县寄递物流渠道可疑信息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并获县政府批准发布实施。

  发现禁限寄物品信息这样举报

  《办法》所指举报范围涵盖所有进出闽侯县的邮件、快件和货物。邮政、快递、物流企业以及群众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所举报违法寄递、托运的禁限寄物品是指国家邮政局颁布的《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所列禁止寄递物品和烟草等限寄物品,禁止寄递物品分重大危险品、一般危险品。

  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员工在收件、托运时发现禁限寄物品的邮件、快件或货物,可以先行收下,填单收费,随后由企业与邮政管理、交通等主管部门联系(举报电话:22981795)。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举报。

  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现邮政、快递、物流企业违法寄递、承运禁限寄物品信息时,应及时向邮政管理、交通或直接向公安部门举报。

  举报者最高可获10000元奖励

  《办法》规定,邮政、快递、物流企业或群众发现并举报的可疑邮件、快件或货物信息,经检证属于重大危险品的,每件给予1000元的奖励;在有关部门查处案件过程中,视举报的信息对案件查处的影响程度予以奖励1000-8000元。

  邮政、快递、物流企业或群众发现并举报的属于一般危险品、烟草等限寄物品的可疑邮件、快件或货物信息,经查证属于有效线索,并由相关单位立案调查的,视情况每件给予员工200-1000元的奖励。上述两项情形的,按其中奖励金额高的标准执行。

  同时,全年根据各企业或个人举报的有关寄递安全信息和线索进行综合评比,举报有价值的可疑信息5件以上的按信息数量取第一名对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颁发“闽侯县寄递物流渠道安全工作优秀单位”或“闽侯县寄递物流渠道安全工作优秀个人”标牌,并奖励该企业或个人5000元;对举报的信息有重大影响或作用的企业或个人,颁发“闽侯县寄递物流渠道安全工作特殊贡献单位”或“闽侯县寄递物流渠道安全工作特殊贡献个人”标牌,并奖励该企业或个人10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及群众发现可疑线索未按规定举报的,经公安及国安机关侦查追溯,将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及群众发现并上报的可疑信息经查证属于恶意串通以骗取奖励的,将其列入“黑名单”,在新闻媒体或行业网站上进行公布,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依法追究企业及个人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的可疑信息同时符合其他部门相关奖励制度的。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叠加适用;两者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情况的,视其举报价值按比例分享奖金;同等条件下,主要奖励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邮政管理、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登记时间为准;相关部门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闽侯乡音 记者 吴国棋  通讯员 陈秀珍 侯天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