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部门动态 >> 正文

致全县村民(社员)的一封信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5-23 10:50:31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各位村民(社员):

  您们好!

  根据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业局《关于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农经发[2015]7号)精神,闽侯县被确定为全国29个县(市、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提出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改革试点工作。为保证您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此项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2016年10月底。

  二、改革试点目的: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明确、固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赋予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切实维护村民(社员)合法权益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和谐稳定。

  三、坚持的原则: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

  四、身份界定基准日:由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确定,最后时限不迟于2016年6月30日。

  五、工作程序:成立工作小组→摸底登记→确定身份界定标准→逐一甄别界定→张榜公示→民主程序确认→造册登记→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主管部门备案。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关系广大村民(社员)切身利益,请各位村民(社员)互相转告。同时,希望各位村民(社员)积极地参与和支持,共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闽侯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