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 5月1日起全面推开
http://www.mhnews.com.cn 2016-04-18 15:08:01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营改增”之路(如右图)。
闽侯新闻网讯 4月13日,记者从全省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视频会上获悉,历经4年试点,“营改增”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终于到了说再见的时候……
历时4年的“营改增”之路
从地区尝试到全国推行,从指定行业到行业扩容,“营改增”之路经历了这样的过程:2011年1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2年8月1日至12月1日,在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试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2014年1月1日,在全国试点铁路运输和邮政业;2014年6月1日,在全国试点电信业;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
有哪些行业已经“营改增”了
“营改增”试点2012年起从上海开始推进,截至目前已有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和电信业被纳入了试点范围。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营改增在即,企业该怎么办?
3月7日、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密集发布财税﹝2016﹞32号、税总发﹝2016﹞32号文件,部署推进“营改增”工作,并就组织机构、工作准备等10项工作内容进行分解和分工,设定时点。
目前,距离四大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仅有一个多月,企业当务之急是全方位为“营改增”做好准备:一是积极开展“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的培训,准确理解政策及其潜在的影响;二是识别税务风险,完善税务管理制度,尤其要重视对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凭证、专用发票等的管理,归纳总结税务风险点;三是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善加利用“营改增”政策,在控制税务风险的同时,降低税负。
5月1日后,“营改增”将全面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在行业间保障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可鼓励专业化分工,带来社会生产效率和品质的提升。
(闽侯乡音 记者 陈枫 李煜晗 通讯员 王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