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社会民生 >> 正文

注意!二手家电也有保修服务

http://www.mhnews.com.cn  2015-05-11 11:05:56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日前,市民张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2077110反映,前不久,她为图省钱买了二手洗衣机,没想到买时便宜修时难,卖家竟说“你花200元买台旧冰箱哪还有什么保修期呀,说不定换个配件也得花费200元呢”。碰了钉子的张女士很想知道,二手家电难道真的就不能享受保修服务了吗?记者了解此事后,就张女士提出的质疑走访了工商部门。

  5月6日,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为保障消费者权益,在2013年5月份,商务部就发布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购买二手家电应出具发票或收据,并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那么,经营者对该《办法》的执行情况如何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当日,记者走访一些旧货商店,问起二手家电的保修期,得到的答复都是“一般情况下都不保修,如果是确实没用几天就出现问题了,我们尽量给修”,而且每个卖家都不能提供正规发票,最多只给顾客提供一张收据。记者发现一般成色较新、售价稍高的电器,经过顾客争取都会提供一个月的保修期,而售价在200元左右的二手家电一般不提供保修服务。至于几十元的小家电压根就没有保修期这一说。

  走访中,当记者提及《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时,很多卖家称根本不知道有这一规定,“二手家电一般都是公司或居民家淘汰的物品,本身就容易出现故障,回收时几乎没有说明书、包装、发票等,并且都已经过了保修期,价格又卖得便宜,如果提供3个月的保修服务,哪来的利润?”一位经营二手空调的店主表示,如果要保证3个月的保修期,二手家电的售价就肯定得提高,顾客无法接受。

  一位从事家电维修的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国家对于二手家电的保修期有相关规定,但是真正落实有难度。因此,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家电时不要只图便宜,购买时应注意索要相关凭证,对于保修、售后服务等事项可以在发票或收据上注明,以方便日后维权。

  ( 闽侯乡音 记者 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