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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工受贿10万 一审获刑10年半

http://www.mhnews.com.cn  2014-10-20 11:31:47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闽侯新闻网讯 为违规搭建厂房的用户安装电表,闽侯供电公司农电工张某某从中收受好处费10万余元。10月11日,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某利用担任供电公司农电工的职务便利,采取伪造、变造申请审批材料的方法,为违规搭盖厂房的用户违规审批安装三相电量计量表,并从中收受好处费十万余元。

  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张某某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又讯 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受贿罪一案,县纪委组织闽侯供电公司干部职工、县纪委干部、社会各界人士等60多人旁听庭审,为他们上了一场生动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案件宣判后,法官还与旁听观众在庭下交流互动,释法答疑。“开展公开宣判和法官释法答疑,有利于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增进群众对司法的理解和认同,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闽侯乡音社 记者 侯新 通讯员 林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