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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www.mhnews.com.cn  2019-01-18 15:58:18   来源:闽侯新闻网    【字号

  关于闽侯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闽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颖县长代表县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2018年的主要工作和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发展目标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9年全县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按照“六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争当“有福之州、幸福之城”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排头兵,着力在产业引领、城乡共进、生态文明、改革开放、民生保障等领域开创新时代新业绩。

  会议要求,做好2019年各项工作,必须聚焦创新发展,加快构筑产业引领新优势;聚焦协调发展,加快开创城乡共进新局面;聚焦绿色发展,加快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度;聚焦开放发展,加快激发跨越赶超新动能;聚焦共享发展,加快谱写民生保障新篇章。

  会议号召,新的一年,全县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万众一心、昂扬奋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闽侯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

  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闽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闽侯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闽侯县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闽侯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闽侯县2019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闽侯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

  闽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闽侯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闽侯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

  关于闽侯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闽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彦强主任受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新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闽侯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成效、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作为,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开创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新业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闽侯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闽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朱玲代院长所作的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2018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新闽侯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闽侯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兆茀检察长所作的闽侯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对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闽侯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积极参与法治闽侯、平安闽侯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不断进步,为加快建设县强民富、创新创业、生态宜居、幸福和谐的新闽侯,努力争当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排头兵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闽侯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闽侯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1月9日至12日在甘蔗举行。

  会议审议并同意林建善同志代表县政协第十届常务委员会所作的2018年工作报告和陈昭锋同志所作的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会议期间,委员们列席了县人大十八届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并协商讨论了林颖县长所作的县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协商讨论了县法院工作报告、县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县计划、财政报告等,对上述报告表示赞同。会议经过全体委员的充分酝酿协商,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林建善同志为政协第十届闽侯县委员会主席。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是一次务实高效、风清气正、团结民主的大会。

  会议认为,2018年,在中共福州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经济和社会事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县政府工作报告对于2018年的总结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对2019年的工作部署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是一份求真务实、鼓舞人心的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中共闽侯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职能,为助推闽侯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会议强调,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十九大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建设新闽侯积极建言献策。要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着力在完善协商制度、规范协商形式、提高协商能力、增强协商实效上下功夫,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作用。

  会议号召,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闽侯县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为推动我县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县强民富、创新创业、生态宜居、幸福和谐的新闽侯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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