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闽侯新闻网 >> 头条新闻 >> 正文

长乐福清闽侯连江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http://www.mhnews.com.cn  2018-07-19 09:53:56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福州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率,缩小城乡差距,我市决定在城市低保标准保持不变的基础上,调整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具体为:将长乐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的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00元;将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600元。

  调整后,我市除罗源、闽清、永泰外,其余县(市)区和高新区城乡低保标准实行一体化。

  另外,根据《福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规定,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后,相应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也自然提高。

(福州日报 记者 林晗)